據中新網援引外媒報道,在韓國總統尹錫悅突然發布並又解除戒嚴而引發社會巨浪的情況下,憲法專家普遍認為,尹錫悅此舉存在違憲之嫌,或成為尹錫悅被彈劾的理由。

12月3日,在韓國首爾火車站,電視上播放總統宣布緊急戒嚴令的畫面。(新華社)

報道稱,韓國《憲法》規定,只有在發生戰爭、動亂以及與此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並有必要投入軍力維護社會秩序時,才能實施緊急戒嚴。但尹錫悅宣布戒嚴的行為不符合這些條件。

高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永洙在接受韓聯社電話採訪時表示,緊急戒嚴在國家即將進入緊急狀況時實施,而非為了應對國家緊急狀況而實施。但在無類似情況下發布戒嚴,則可被視為濫權。

慶星大學法律系教授孫炯燮主張,尹錫悅以預算案未獲國會通過、監查院院長和檢察官被提起彈劾為由宣布實施緊急戒嚴,此舉本身就是破壞憲法秩序的行為,可成為被彈劾的理由。

曾任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的律師盧熙範表示,尹錫悅實施戒嚴違反《憲法》第77條和《戒嚴法》。尹錫悅以打破政局為由,超出憲法所賦予的權限行使國家權力,這是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足以構成彈劾理由。

尹錫悅3日晚在首爾龍山總統府發表緊急談話,發布緊急戒嚴令。尹錫悅表示,此舉是為了剷除「從北勢力」,維護「自由憲政秩序」。4日凌晨早些時候,韓國國會召開會議,通過要求解除戒嚴令的決議案。4日凌晨5時許韓國召開國務會議,通過解除緊急戒嚴令的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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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孫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