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反中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案聆訊昨日續審,原訟法庭的三位法官將就他勾結境外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項罪行作出裁決。
黎智英有能力聘請最好的律師團隊,他的代表律師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律師團隊已審視過控方的證供,他們知道,只有在控方排除一切合理疑點的情況下,黎智英才會被定罪。然而,一些西方政客公然蔑視他們經常掛在嘴上的「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企圖繞過司法程序令黎智英逃避刑責。他們當中一些人擁有法律背景,很清楚這是不可能的事。
在黎智英一事上,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似乎也想插一腳,他早前表示,必定會想辦法打救黎智英。這些言論反映特朗普對香港的憲制秩序和高度自治一無所知,也不熟悉香港刑事司法程序。
特朗普沒有法律教育背景,干預香港司法的言論暴露其無知霸凌的醜陋,英國政客的言行則令人吃驚。英國首相施紀賢在10月17日公開呼籲香港特區「立即釋放黎智英」,他身為前英格蘭和威爾斯總檢察長和御用大律師,比任何人更應該尊重司法獨立,更清楚黎智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豈能要求香港特區「立即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在2022年12月被判兩項欺詐罪成,需要服刑5年9個月,目前還未到一半刑期。香港與英國的情況一樣,詐騙犯不會無故被釋放,除非成功上訴。同樣地,正在受審的被告也不會中途獲釋。因此,施紀賢要求釋放黎智英,在法律上絕不可行。他身為大律師,精通法律,沒有理由不清楚這一點。
但是,施紀賢居然以廉價的政治口號迎合英國議會內的反華陣營,以政治凌駕法治,實非作為一位資深法律界人士所為。
施紀賢帶頭漠視法治,英國外相拉米唯有盲從。拉米同樣身為大律師,但在巨大的政治壓力下,他會見了黎智英的兒子,並照本宣科搬出了施紀賢的論調,承諾英國政府將繼續要求特區政府「立即釋放黎智英」。
特朗普、施紀賢和拉米異口同聲要求釋放黎智英,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腳。特朗普恃強凌弱,施紀賢和拉米漠視法治,實在可恥可笑。
此外,外國政客更不可能施壓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中止檢控程序。因為《檢控守則》第10.5項指出,被告在認知或身體方面可能永久喪失能力,或防止有人妨礙社會公義 (例如即使押後法律程序也不足以處理證人受到干擾的情況)等情況下,才可中止檢控。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11月8日已明言,任何說話都不會動搖到他為香港履行職責的決心。
任憑特朗普、施紀賢和拉米如何搖唇鼓舌,香港必能堅守依法辦事的原則,維護法治公義、抵制外部壓力的決心不會動搖。黎智英所面對的審訊為其他普通法地區所熟悉,其受的待遇與其他觸犯法律的疑犯無異。無論他的兒子招募了多少外國政客為其說項,香港的司法制度都如常運作,不受影響。
(作者為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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