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昨日宣判,45名反中亂港分子被判刑,其中提出非法「初選」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戴耀廷被判囚10年。判決結果彰顯香港法庭依法獨立辦案,裁決專業公正合理;香港警方提供大量詳實證據,為法庭審判提供有力事實支撐。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屬國安大案,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旨在顛覆特區政治制度、製造管治危機,法庭判決反映罪行嚴重性,顯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必須予以嚴懲,為系列國安案件審理樹立標杆,更向社會傳達清楚信號,法庭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絕不姑息,依法制裁絕不手軟。

所謂「35+計劃」是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且具規模的搶奪香港管治權行為,符合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懲罰。法庭對本案定罪與量刑理由充分、符合公眾期望。法庭裁定戴耀廷等4名被告為首要分子,其餘均是積極參與者,並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各罪成被告的角色等因素作出不同判刑;在量刑時既考慮香港國安法罪行條款,也兼顧本地刑法所跟隨的普通法原則,體現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兼容互補,尊重「一國兩制」精神。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的本港社會各界普遍認同裁決合理合適,彰顯本港司法獨立、法治公義。本案涉及眾多被告、證供、相關人物,審訊長達100多天,警方全力以赴,搜集大量確鑿證據,還原案件真相,為法庭定罪量刑提供堅實的事實依據。

從本案審訊、裁決的過程,清楚揭示在所謂「35+計劃」下實施由戴耀廷推出的「攬炒十步」,後患無窮。法庭指出,如整個顛覆圖謀得以落實,將嚴重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憲制危機,加上所謂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攬炒」香港,令市民受苦,陷入痛苦深淵。法庭判決彰顯香港國安法的法律阻嚇力,發揮了定海神針作用。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本案說明,任何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香港是法治的地方,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引起社會各界以至國際廣泛關注。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本案判決向公眾展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意志。本港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仍然存在,潛逃海外的人士、海外反華勢力對香港的攻擊抹黑揮之不去,死心不息企圖破壞香港法治穩定、衝擊「一國兩制」,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社會各界堅定運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嚴厲打擊、有效震懾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香港安全穩定的環境,為實現由治及興提供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