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殺了誰》

作者:東野圭吾

譯者:王華懋

出版:獨步文化

想不到不久之前,才寫下《伽利略的苦惱》一篇文章,表明《透明的螺旋》乃伽利略系列中的污點,希望東野圭吾盡早振作,為伽利略洗去污名。言猶在耳,料不及東野不僅沒有在低谷反彈,反而展現低處未見低的江郎才盡困境。連作為他金漆招牌的加賀系列,竟然也推出了新低點的《你殺了誰》。雖然我是東野的鐵粉,但也不可以埋沒良心,再為他說任何好話。

作為加賀系列的最新作,《你殺了誰》表面上好像承接以前的「×殺了×」的迷你系列,與《誰殺了他》及《我殺了他》好像有承接的關係,但看下去便知道各走一端。「×殺了×」系列的特色,是在書中不會說出兇手的人名,需要讀者最後自行推理尋找答案。但今次的《你殺了誰》並沒有以上故弄玄虛的構思,而且加賀更加把一場殺人盛宴當中所有的兇手逐一鈎沉出來,最後更一一為讀者釋除疑團,本質上和「×殺了×」系列中的設定截然不同。

《你殺了誰》的套路,當然全無新意,乃典型的共犯設計。朋香和馬利斯又或是真名的檜川,兩人的合作構思粗糙程度,接近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當然,不少共犯的小說設計,當中的賣點是貌似完全不相干的共犯,早已經過精心計算,理論上手上必然掌握王牌,就是無論如何也沒有證據可以牽連到自己頭上。今次的構思也大同小異,甚至令我直接想起東野之前的《虛像的丑角》中《演技》一篇,套路與今次的《你殺了誰》極為相似。

共犯的構思先決條件是大家應全無表面上的關連,而且其中一人往往是受害人家屬,從而令他的介入表面上更不可能。《演技》中的真正兇手,原來是死者的現任女友聰美。而共犯敦子卻是死者的前女友,兩人理應是對頭敵人的關係,但敦子卻成為事後的共犯,正好呼應提及的逆轉設定,希望為讀者帶來懸念的趣味。今次的朋香,在兇案中雙親俱亡,只剩下自己一人,絕對是受害家屬中的遺孤。而且敦子及朋香,均手握所謂的不敗王牌——前者用了另一把刀刺進了死者胸口,心知肚明有違法成分,但極其量只會被冠以毀損屍體又或是湮滅證據而被追究,絕非什麼萬劫不復的罪名,所以才樂意作出一次安全性的冒險。後者則不過為十四歲,即使被判死刑,也只會以無期徒刑告終(又是十四歲!)。

只不過即使如此,仍然不構成「死罪」,最多只會陷入不斷自我重複的窠臼,仍不至墮入所謂的自我毀滅模式。今次的致命傷,是全書的出發點,根本由始至終站不住腳。加賀之所以會介入,是因為其中一個受害人家屬鷲尾春那受邀請參加驗證會,但最荒謬的事是春乃作為兇手之一(對不起,在此作了不能避免的劇透),她一早知道及清楚為何要殺害丈夫,而其他的受害人基本上與她也非親非故,可謂全無動機去探究所謂的真相。再加上在鋪陳敘事詭計時,已不斷強調只要有加賀存在,一定會找到真兇。簡言之,春那參加驗證會的決定,基本上就是一個間接自首的過程,可謂完全荒謬!

即使勉強為加賀系列去飾說(大家可以感受到我作為東野的鐵粉,是何等努力為東野去開解罪名),作為著名的贖罪神探,加賀的特質從來就是透過不同手段去暗示、催促真正的兇手踏上贖罪之路,然後才可以令事件圓滿結束(大家可參看我的舊作〈贖罪神探加賀恭一郎〉)。今次在《你殺了誰》的結局中,不僅春那可以逍遙法外,而且加賀也沒有任何進一步介入,可謂把系列的核心精神自我推翻。

徹底無語。 ●文:湯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