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呆呆
到朋友家去玩,朋友收拾衣櫃的時候翻出一套孩子買給她的衣服展示給我看,介紹是一個很著名的國際大品牌。我的「衣品」在朋友中向來是排不上號的,正不知該如何評價,朋友自己忍不住笑了:看起來是不是像睡衣一樣?
我還是不敢吭聲,又覺得衣服的顏色還是很漂亮的,至少看起來是一套很漂亮的睡衣,身形瘦的人穿會很好看,能夠穿出「高級感」。
朋友們大多都勸我減肥,覺得我僅163公分的身高就有60多公斤的體重,簡直就是個臃腫的大肥婆,加上沒有高端時尚的審美,再好看的衣服在我身上都穿不出「高級感」,會白白浪費我的「高配內存」。以至於不久前一位好心的朋友給我介紹對象,自己先在對方面前洩了氣,很擔心地告訴對方「她有點肥,長得不太好看」,生怕對方會介意我的外形,看不到我的內在。後來我被「自己友」貼上「又肥又醜」的標籤往外推銷的事也成了朋友們玩笑的樂子。
我雖一向自詡「鈍感力」很強,但還是悄悄地在此後惡補了一下時尚衣服的「高級感」。於是在浩渺的「高級」海洋裏撈出了一朵玫瑰——曾被喻為「英倫玫瑰」的戴安娜王妃。哪怕已經過去了幾十年,戴安娜已不在這個世界,她在過去的時尚穿着,她的絕美的「衣品」似乎至今無人能夠超越。戴安娜的「高級感」不在於她曾經的王妃身份,不在於她穿着的「貴」或是「貴氣」,而是她一直都懂得用穿戴去傳達信息:她到特定的地方出訪,穿的都是向當地文化致敬的衣服;她穿着得體,但在和所有人握手(包括愛滋病人)時都不會戴手套;她戴大大的厚重的珠寶,是因為孩子們喜歡把玩;也因為抱孩子不方便,她去兒童醫院慰問時從不戴帽子;她去醫院看盲人時會穿絲絨衣服,因為盲人觸摸到絲絨會感覺安心和溫暖。戴安娜的「高級感」從不在於她的王室身份和滿身的奢侈品,而是她在穿戴上為他人着想的細緻與節制,她內外一致的對一切人和事的用心。
我很喜歡的美國脫口秀女作家Fran Lebowitz穿着很簡單,她幾十年如一日地搭配牛仔靴、牛仔褲、白襯衫、西裝外套,成了美國時尚界擁有「最時髦的大腦」和「最會穿衣的女性」,被公認為穿衣高級。當潮流興復古時,Fran Lebowitz戴了幾十年的眼鏡也因時間的沉澱走在了令人艷羨的時尚前端,為此,她覺得層出不窮的風格和潮流的挑戰賽沒有必要,把日常的衣服穿好了就是最好的風格。而真正的挑戰在於日常生活中的那些我們需要做、應該做,即使害怕或不擅長也要去做的事情。
前些天我有些迷茫地與師父探討當下的文字,害怕自己寫得愈來愈節制,像一些朋友說的成了流水賬,師父說白居易也寫了許多流水賬,流水賬也可以很高級,因為白居易的流水賬就能流傳千古。
我狠狠地下定決心不再減肥,只要靈魂足夠輕盈,身外的「高級感」便與自己無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