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敦球
2024年12月14日,韓國國會以超過議員總數(300人)三分之二的204張贊成票通過了對總統尹錫悅的彈劾案。這是第二次表決,12月7日第一次表決由於執政黨議員集體離場而流產。3日深夜至4日淩晨,尹錫悅發動的「六小時戒嚴」風暴在持續發酵,震驚了世界,這是韓國40多年來首次宣布戒嚴。但彈劾議案在憲法法院裁決能否通過,還有很大的變數,各方的對抗還仍將繼續。這場戒嚴風暴不僅引起關於憲政的爭議,還衝擊並加深撕裂韓國社會,政局混亂,股市崩盤,韓元貶值,經濟社會動盪,對韓國內政外交都會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
戒嚴是否違憲
韓國國會彈劾總統尹錫悅的主要理由是: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和擾亂國家憲政的內亂犯罪行為。對於尹錫悅發動的閃電式戒嚴,韓國國會議長禹元植和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立刻表示戒嚴違反憲法,並得到韓國社會各界多數人的回應,甚至執政黨國民力量黨黨首韓東勳亦稱,這是損毀大韓民國自由民主主義的違憲行為。韓國憲法專家普遍認為,尹錫悅此舉存在違憲之嫌,主要依據有兩條,一是不符合韓國《憲法》第77條第1款「戰時、動亂或與此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條件的緊急戒嚴,明顯違反了《憲法》;二是試圖通過動員軍隊來控制國會也屬於違憲。
但是,總統尹錫悅卻否認上述觀點。12月12日,尹錫悅通過對全國的緊急講話,針對近期圍繞緊急戒嚴令的爭議發表了強硬立場。他認為,「作為總統,我此次發布的緊急戒嚴令並非要摧毀韓國的憲政秩序,而是為了向國民傳達國家災難的危機情況,以守護和恢復憲政秩序和國家制度」。
尹錫悅說,在過去兩年半裏,龐大的在野黨始終不承認民選總統,為了把總統搞下去而不斷煽動彈劾和要求下臺。自大選以後到現在為止,要求總統下臺和彈劾的集會多達178次。為了癱瘓政府的運轉,在野黨從本屆政府上臺開始到現在為止不斷推動彈劾了數十名政府公務員。頻繁濫用彈劾機制已經使國政運營嚴重癱瘓。儘管龐大的在野黨濫用憲法賦予的權力反復採取違憲行為,我仍決定在憲法框架內行使總統權力。針對當前危及國家治理癱瘓的社會動亂,以及因此導致行政與司法功能喪失的局面,我決定頒布戒嚴令。其目的是向國民揭示在野黨的反國家惡行,警告他們停止這些行為。我希望通過這一舉措阻止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崩潰,並恢復國家的正常功能。
據尹錫悅介紹,「關於宣布戒嚴的條件,有些人持有不同看法。但如若將為了拯救國家的緊急措施視為破壞國家的內亂行為,正如許多憲法學者和法律人士所指出的那樣,這將嚴重危及我們的憲法和法治體系。」可見,尹錫悅會堅持自己的宣布戒嚴並不違憲的觀點。
戒嚴是否屬內亂
國會彈劾理由中也涉及尹錫悅犯有內亂犯罪。共同民主黨黨鞭樸贊大12月14日在國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尹錫悅彈劾案後的發言中,將此前的「12·3緊急戒嚴事件」稱為「12·3內亂事件」,可見,對事件的定性發生了變化。韓國國會和在野黨認為,「12·3緊急戒嚴事件」符合韓國《刑法》第87條,「若以排除國家權力或破壞憲政秩序為目的發動暴動可構成內亂罪。」甚至還有人認為,此次緊急戒嚴具有「親衛政變」的性質,它的學術概念是「自我政變」,意思是合法獲得權力的統治者為了使權力永久化而推翻憲政體制。
對此,尹錫悅堅稱,「12·3緊急戒嚴」並非內亂行為,而是出於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目的的高度政治判斷」。他說,面對在野黨濫用多數席位強推立法的暴行和只顧自保的議會獨裁,我選擇了捍衛韓國的自由民主和憲政秩序。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路可走。基於這樣的判斷,我才做出了戒嚴決定,這是總統出於憲法做出的決斷和統治行為,怎能被認定為內亂?總統行使緊急戒嚴宣布權與行使赦免權、外交權一樣,屬於不受司法審查的統治行為。
尹錫悅進一步辯解道,「難道會有持續僅2小時的內亂嗎?為了維持秩序,暫時動用少量兵力,這怎麼能算是暴亂?」針對在野黨將戒嚴定性為內亂的行為,尹錫悅稱「(在野黨)瘋狂炒作煽動緊急戒嚴為內亂罪」,批判其是「擾亂國家憲法的亡國勢力」。尹錫悅是檢察官出身,在如何解釋憲法和法律問題上不可避免地有一番較量。
韓國憲政之路走向何方
尹錫悅的總統職權已於12月14日隨即中止,憲法法院將在180天內完成彈劾案審判程式。他也是韓國憲政史上第三個彈劾案獲得國會通過的總統,前兩次分別是2004年時任總統盧武鉉和2016年時任總統樸槿惠彈劾案。盧武鉉彈劾案被憲法法院駁回,盧武鉉複職返崗。而樸槿惠彈劾案被裁定成立,樸槿惠隨即被罷免下臺。尹錫悅在講話中表示:「無論是彈劾還是調查,我都將堂堂正正地面對。」他強調,對於此次宣布戒嚴,不會回避法律、政治責任。
針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的投票結果是,贊成204票、反對85票、無效8票、棄權3票,執政黨國民力量黨有12名議員倒戈,脫離了「反對彈劾」的黨內路線。當天,執政黨五名最高委員就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在國會獲通過集體提出辭職,黨首韓東勳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明將繼續擔任黨首一職。預計該黨將轉入緊急對策委員會制。預計執政黨內的親尹派與親韓派的分歧將會加劇,執政黨、在野黨和尹錫悅各方政治勢力的博弈也會更加激烈。
有分析認為,尹錫悅與當年的樸槿惠有所不同,與樸槿惠相比,尹錫悅有罪和無罪的界限比較模糊一些,所以,即使國會已經通過了彈劾決議,尹錫悅也不一定就會下臺,說不定還有可能借機實現翻盤。按照韓國現行的憲政制度,如果要把總統彈劾下臺,國會沒有最終決定權,最後結果是由憲法法院裁決。韓國憲法規定,在憲法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至少要有7人出席、6人贊成的情況下才能確認彈劾案通過。問題是,當前的韓國憲法法院大法官有缺口,只有6名大法官,肯定是達不到法律要求的投票下限了。所以,在目前韓國法律的框架下,是不可能用正常的合法程式彈劾總統的。
大法官人數不夠,當然可以繼續任命。但這是由總統來任命的,這就陷入了一個悖論:一方面總統或代總統任命的大法官會否決國會的彈劾案,但此任命也會被國會否決;另一方面,國會提議的大法官會同意彈劾尹錫悅總統,但是總統或代總統會拒絕簽字任命。就算在野黨另闢蹊徑,在國會修憲來改變解釋權或者修訂相關條款,也是需要非常漫長的時間。事實上,目前尹錫悅和李在明都在和時間賽跑。尹錫悅雖深陷危機,但或許有可能根據漏洞實現翻盤。而李在明卻也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因各種長期懸而未決的案子被調查、審理、羈押。所以,在充滿各種變數的背景下,尹錫悅主動出擊,甚至硬抗,還是有一定原因的,這場政治與法律的大角逐還將會繼續。
從總的趨勢看,尹錫悅下臺並負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他上臺後將韓國總統府從青瓦臺搬到了龍山,似乎未必就能破解青瓦臺魔咒。從長遠來看,韓國社會應該努力改進制度文化,完善憲政和法律制度,消除兩極陣營對立,最重要的是進行政治制度改革、分散權力和控制權力的濫用等。
(作者:李敦球,曲阜師範大學區域國別研究院副院長、外國語學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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