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珏
最近看電視節目《聲生不息·大灣區季》第一期的節目,眾星共同翻唱了一首經典歌曲《好歌獻給你》,非常感動。這首歌曲是1979年好朋友羅文演唱的,也是他專輯的名稱,跨越了45年,仍然讓聽者感到共鳴和溫暖,這正是好歌之魂。當年的港樂已經把國際文化和香港文化完美結合,這首歌的作曲是日本作曲家馬飼野康二,他還寫過《千千闕歌》,而鄭國江老師的作詞,則創作出了代表香港文化精神的港樂經典。很喜歡這首歌曲的歌詞:「好歌獻給你,讓愛藏心裏,陽光在我心裏照耀,光輝歡笑永伴隨。」「光輝歡笑」我想指的就是正能量和幸福感,這也正是文化藝術的奇妙和偉大,如果受眾真正有「光輝歡笑永伴隨」,那麼社會的文明也就真正取得了進步。
最近,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了《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在4個範疇共推行71項措施。我很認同特區政府的大方向,包括4個範疇中,「弘揚中華傳統優秀文化,發展香港特色文化內涵」,這就是我一直在堅持和探索的,我們最近世界首演的《繁花串燒金曲》《粵劇幻想曲》等,都是希望打造香港自己的文化品牌時代作品。
我覺得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就是受眾和市場對於文化創作的反響,就像文章開頭講的,文化藝術要能夠真正給予受眾正能量和幸福感,這是很重要的。同樣的,在文藝創意產業發展的過程中,也需要考慮廣大業界,特別包括中小樂團和文化藝術機構的參與度和幸福感,文藝創意產業的繁榮肯定不止是依靠一些大的團體機構,而是需要夯實基礎,完整產業鏈,聚集人氣財力,「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我很高興這次公布的發展藍圖中也提出,建設香港文藝創意產業鏈,全面檢討現時資助藝團的制度,包括主要表演藝團、中小型藝團和粵劇的資助制度,以及表演場地的預定分配制度;並會引入以表現和藝術水平掛鈎為標準的制度,還提出增強市場力量,包括推出「重點演藝項目計劃」。
我覺得,文藝團隊引入機制有上有落是好事,這樣對於一些中小型藝團如果做得特別好的,就會有機會。只有在特區政府支持下,讓中小型藝團都活起來,整個行業的幸福感才會提升,城市的多元文化也需要各類藝團的繁榮。另外在香港目前演出場地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做得好的藝團有拿到場地的優先權,也是很好的設想。
這份發展藍圖是香港特區政府定出的一個大方向,但怎麼能夠把審批的制度和政府的願望與藍圖有效統一起來,這也需要有更清晰的目標。更重要的是審批的人員也需要真正轉變觀念,要和特區政府的大方向相符合,而不能南轅北轍,還有就是也要真正考慮怎樣提升整個香港的文化藝術界的認同感和幸福感,讓「光輝歡笑永伴隨」的香港文化精神能夠持續活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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