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黑膠唱片機播放着音樂劇《白孃孃》插曲《愛你變成害你》。(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丁政凱

引言:流行音樂可謂是香港的獨特名片,由上世紀中葉開始,由粵劇、傳統粵語民歌民謠演變而來,經歷超過半個世紀的發展,誕生眾多名家名曲;對我國乃至全球範圍內的中文流行音樂文化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同時亦成為了我國流行音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時至今日,香港流行音樂發展亦面臨着瓶頸短板,影響着邁向產業化之路,相信有讀者會疑惑:「平常看到、聽到許多港星港樂,難道不算是產業化?而瓶頸短板又從何而來?」筆者在此簡單地闡述有關過去80、90年代,香港流行音樂蓬勃的原因:一是有許多原居於祖國內地的文化人士、知識份子於上世紀初及中葉等時期,因戰亂、社會動盪等原因跟隨家人或個人移居香港,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香港第一波文化人才積累,二是到了60、70年代,香港邁入工業化,社會經濟騰飛,文娛需求出現,加上電視台、電台等公共廣播設施陸續建成,收音機、電視機的普及亦增加了市民大眾收聽、收看歌曲和娛樂節目的渠道,加之電視台開展藝人培訓班,歌曲、影視作品產量持續增加,三是規模、效益皆得到擴大以後,隨之而來的便是社會資本的湧入,因此「做唱片搵錢」、「拍電影搵錢」便成為了當時的資本「投資心得」乃至「投資共識」,四是在80、90年代的亞洲地區,香港作為自由港不僅具有開展自由貿易的優勢,並且伴隨資訊流通,對東西方的先進技術、流行文化盡皆吸收,例如不少時至今日仍膾炙人口的經典粵語歌曲乃是從歐美日韓等地區的流行歌曲改填粵語歌詞而來,同時,自由港的優勢亦促使當時先進的錄音設備、高質量樂器、音響等器材在香港得以普及使用,五是面對當時的外部環境,香港的綜合發展水平走在前列,與台灣省、韓國、新加坡並稱亞洲四小龍,為香港的文化輸出奠定紮實基礎,祖國內地、東南亞、美加等地皆成為港樂文化的龐大輸出市場,人才積累、需求增加、社會資本、城市綜合發展水平等幾大因素的疊加,造就了港樂的「空前盛況」,使小小的東方之珠綻放着璀璨耀眼的流行音樂光芒。在以下部分,筆者將闡述香港流行音樂發展之困的成因及如何邁向產業化之路。

首先:調整概念認知

我們需將流行音樂與娛樂這兩項專業區分開來,在香港,人們常常將流行音樂工作者、影視工作者、流行文化工作者歸納為「娛樂圈」,但事實上,流行音樂工作與娛樂工作從本質而言有極大不同,包括作詞、作曲、聲樂演唱、編曲、錄製、混音、母帶處理、硬件設施器材操控、版權管理、硬件設備技術研發等等皆是與流行音樂有關的專業技術,娛樂是輔助流行音樂宣傳的一種方式,有助於擴大流行音樂作品傳播效應,但並不完全代表流行音樂是以娛樂為核心,抑或將流行音樂等同於娛樂業的附屬部分,而商業流行音樂作品,如以市場商業化為導向而創作製作的歌曲、周邊衍生產品是流行音樂文化的組成部分,也並不完全等同流行音樂文化全部,如果我們將香港流行音樂發展與香港娛樂行業發展完全掛鈎、將商業性流行音樂作品與香港流行音樂文化完全等同起來,顯然不盡客觀、不盡科學。我們有必要在認知概念上,將「流行音樂專業」與「娛樂專業」兩者區分開來;將「商業性流行音樂作品是流行音樂文化的組成部分」這種意識建立起來。此外,亦有許多人將唱片銷售量與流行音樂發展前景連結起來,這種概念也是需要調整的,須知道,包括磁帶、唱片CD均是傳播流行音樂作品的載體,而隨着時代、科技的發展,載體形式亦會隨之演變,如今的數碼串流平台,透過線上上載音樂作品、售賣音樂作品,數碼串流平台亦根據與音樂供應單位/個人建立的各式合作模式、聽眾聆聽量、下載量等數據換算音樂作品收益,當下已是全面透過數碼網絡傳播音樂的時代,磁帶、唱片時代已經過去,而這種演變是正常、也是符合客觀規律的,因此,新式載體終究是會替代品舊式載體,唱片銷售量的下降並不代表流行音樂文化發展前景受限。

第二:缺乏高教專業體系支撐

推動香港流行音樂長足發展、保持乃至提高香港流行音樂的水平、競爭力不可忽視有關上述範疇的人才培養和學術、技術研究。而這一範疇和高教專業支撐有密切關係,客觀來說,香港的流行音樂教育主要以商業性、公益性藝術教育機構開辦的藝術興趣班為主,例如聲樂興趣班、樂器興趣班等等,而其教育培訓終端環節一般為考級和演出;雖然促進了與流行音樂相關的教學普及,但從香港的高教專業中,與流行音樂相關的本科、碩博研專業學位依然較少,如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大學的音樂學系,在過去多以古典、管弦樂為主;而與流行音樂相關的本科專業課程,是直至2019年,由香港浸會大學開辦的「創意產業音樂學士(榮譽)課程」(香港首個及唯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資助的同類課程,培育學生成為專業音樂製作人,同時具備電影與視覺媒體配樂創作、流行音樂創作與演奏,以及掌握音樂科技的能力。)以及至2024年由香港都會大學開辦的「新音樂及互動娛樂榮譽文學士」課程(課程獲香港特區政府「自資專上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資助,課程設計結合音樂、視覺藝術及科技三大範疇);由此可見,香港流行音樂的高教專業體系建設在近年方才起步,及此,也許有讀者會疑惑:為何流行音樂長足發展與高教學術體系建設有關呢?因為流行音樂可謂是人文藝術與科學技術的融合,在初階,如社會上的器樂、聲樂等興趣班教學奠定着普及的基礎,在中階,如音樂會、演唱會等各式展演奠定着文化輸出的基礎,而在高階,涉及到更為深入的、包括在相關技術研發創新、未來發展模式探索等領域皆需要以專業學術理論為基礎,此外,我們不難發現,任何一種產業,可以形成產業化的重要一環便是在其發展過程當中透過不斷的實踐經驗總結,形成相關理論及高教專業體系,從而奠定其長足發展的堅實基礎,因此高教專業體系建設是完善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基礎。

第三:缺乏定位意識

流行音樂能為香港做什麼?對香港來說能作為什麼?這是一個涉及到該文化、乃至形成產業化的長遠發展且不得不思考的問題,香港特區政府的文化事務部門,如文體旅遊局、康文署、新聞處、香港電台等部門機構要清楚地認識到:流行音樂是香港文藝事業的組成部分,是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方式之一、是香港本地特色文化重要組成部分以及是青年群體的共同語言,因此應當將流行音樂發展與宣揚中華文化增強市民大眾愛國意識國家民族身份認同感、提高市民大眾生活幸福感、宣揚香港城市文化形象、創新政制政策宣傳模式、在青年群體輿論中發揮引導作用這五者結合起來作為香港流行音樂文化的發展定位。鑄牢定位意識,結合新時代香港邁入由治及興的發展階段,助力展現香港社會、經濟、民生、人文新風貌,豐富市民大眾文化生活。

第四:缺乏保障新業態下從業者工作勞動權益的法例、機制

流行音樂從業者的勞動權益保障需要根據業態演變而有所更新,隨着與流行音樂領域相關的科技水平提升、互聯網效應、製作器材普及等因素,流行音樂工作者不再局限於與商業唱片公司簽約才可出版發行音樂作品、接洽工作項目的工作模式,透過以獨立音樂工作者、開設個人音樂工作室營運個人音樂業務等模式已成趨勢,工作發展自主性逐漸提高,但現時在香港本地法律、香港特區政府勞工部門等方面,對獨立流行音樂工作者一般以「自由工作者」角度看待,因此面對日益增長、已形成一定規模的流行音樂從業新業態,建立、完善保障新業態之下的從業者工作勞動權益保障法例、機制成為關於能否奠定良好、健康的業界生態的重要議題。

第五:未能拓寬獨立原創音樂的展示平台

於流行音樂而言,原創力度決定創新力度,創新力度決定競爭力度,但就香港流行音樂發展現況而言,許多獨立樂隊、音樂人於實體公開演出場合較少有機會演出其原創歌曲,客觀而言,這也涉及到商業、演出活動主辦方因擔憂觀眾未必熟悉歌曲而有機會令觀眾數量減少等因素影響,此外,一般獨立樂隊、音樂人難以有龐大資源投入歌曲宣傳(一般僅上載至其專屬音樂、視頻網站、社交媒體等),同時,亦缺乏支持獨立樂隊、獨立音樂人的原創音樂作品宣傳發放渠道,因此令其原創作品於線上線下平台亦較難獲得收聽、支持;長期而言,挫低了從業者的創作積極性,在這情況下,香港特區政府有關文化部門若能透過拓寬原創音樂作品宣發平台渠道便對推動社會大眾增強對原創流行音樂的關注、鑑賞以及改善相關文化氛圍、以致最終能夠全面提升香港流行音樂創新競爭力起到關鍵作用。

除了上述的短板因素之外,香港如今仍存有一系列有助於流行音樂文化發展的獨特條件。

第一 中外交融的文化環境

從社會文化環境而言,香港具有中外文化交融的特點,首先從語言文化而言,基本有「兩文三語」(中文、英文及普通話、粵語、英語),加上居住在香港的來自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種族人士的語言,形成了香港社會的多元語言文化環境。第二便是多元種族文化,根據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在2021年所作的人口普查數據列示,在香港居住的非華裔外籍人士(包括亞、歐、美、澳等洲)近619568萬人,約佔香港總人口的8%,此外,香港將包括:春節、中秋、聖誕、復活節等中外傳統節日列入法定公眾假期並於假期時舉行相關活動,在市民大眾體驗感受到中外節日氛圍。同時,還有多元宗教文化,香港亦是齊集世界範圍內的主要宗教的城市,包括道教、佛教(含漢傳、藏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等在香港均有其觀廟、教堂設施及定期活動,據香港特區政府有關數字統計,在香港,道教信徒超過百萬,佛教信徒亦超過百萬;有48萬名基督教徒;37.9萬名天主教徒;30萬穆斯林;10萬印度教徒和1.2萬名錫克教徒。天主教香港教區報稱約有62.1萬名教徒(40.4萬名本地居民和21.7萬名持其他國籍的居民)。包括社會人口結構及齊集世界主要宗教且各具一定規模的特點在屬於國際都會類型的城市中是非常罕見的,而這也奠定了香港社會具有中外多元語言書寫通用、多元種族共融共處、中外多元生活文化兼容並包的特色。而這一種「大熔爐」的文化環境氛圍就是包括流行音樂文化在內的,以及各類文化藝術發展成長的絕佳土壤,在香港,可以觀賞、接觸到各類中外音樂及相關專業人才,任何一種至今仍保持蓬勃旺盛生命力的文化藝術及文明必然是不斷融合兼容而行成的!因此香港具有如此獨特的社會文化底蘊是流行音樂文化發展的一大優勢,關鍵就在於發掘淬鍊,拓寬流行音樂創作題材的光譜,使其發揚。

第二 自由貿易港優勢

在現代流行音樂發展的過程當中,擁有先進的錄音、樂器、調音、外擴音響等硬件設備對持續提高製作水平有關鍵作用,因香港是我國的自由貿易港,因此可以購買、使用到來自世界各國生產的音樂製作器材。香港海關規定進口及出口貨物均毋須繳付任何關稅,亦無任何關稅配額或附加稅。香港特區亦不設任何增值稅或一般服務稅,只有四類應課稅品需要繳稅,包括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因此加上免關稅,有關器材價格亦比鄰近城市、地區更為優惠,根據香港海關進出口數字統計:僅在2023年1-8月,進口至香港的錄音、音響設備、通訊儀器總值高達3萬3千零251億港元。

自2003年始,香港便每年舉行【香港高級視聽展】,全球各大音響品牌均會參展,至今已有超過20年的舉辦歷史。是為香港在音樂硬件設備領域的國際盛會。影響廣泛,吸引著世界各地的音樂人、製作人、音響愛好者前來參觀體驗。

第三 實行普通法系及版權保護法制完善

香港是我國的,實行普通法系的特別行政區,其法制、司法制度與國際實行普通法制的國家相接軌並取得相互認可,香港亦參與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協議公約的締約,如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國際版權公約;《商標註冊用貨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保護錄音製品的製作人,免其製品在未獲授權下被複製的《日內瓦公約》;《專利合作條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及《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版權保護與流行音樂工作者的創作權益息息相關,版權保護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範疇之一,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及一百四十條訂明特區政府得自行制定政策,以法律保護知識產權。在這前提下,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制訂了新的一套知識產權法例,如《版權條例》、《防止盜用版權條例》等,力求達到國際最高標準,使香港特區在保護知識產權發展方面具有優勢。根據香港現行有關版權保護的法律規定:原創文學作品、戲劇作品、藝術作品、音樂作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以及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均受版權所保護。版權持有人具有作出版權所限制的作為的獨有權利;換言之,在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作出版權所限制的作為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或分發有關版權作品。根據《版權條例》,版權持有人有權對任何未經其同意而作出侵權行為的人士或機構採取法律行動。從相關的執法部門如香港海關,則主要透過三方面進行版權維護行動,如批發方面:集中打擊盜版產品進口本港、生產盜版商品以供出口,及於香港境內批發和分銷盜版產品活動;零售方面:不斷巡視街道上出售盜版產品的情況、監察及檢舉盜版商品,並檢控相關人士;互聯網方面:成立兩隊反互聯網盜版隊及電腦法證所,以打擊日趨嚴重的網上侵權行為等等,切實有效地保障創作者的創作權益。

因此,香港流行音樂發展依然存在着獨特優勢,而補齊短板、強化優勢是香港流行音樂文化發展邁向產業化的必由之路,同時需香港特區政府參與其中,與業界共同推動,縱觀世界各國,任何一種產業發展得蓬勃強大,均離不開政府的戰略規劃和參與業界互動、對業界的支援扶持,以作為世界十大流行音樂市場之一的英國為例(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2023年全球十大音樂市場-按順序排名:美國、日本、英國、德國、中國、法國、韓國、加拿大、巴西、澳洲),據相關資料顯示(我國台灣省的,由省內文化部門監督的「文化內容策進院-TAICCA」登載的《英國流行音樂產業回顧(上):如何培訓產業人才、扶植產業成長》文):「英國針對流行音樂的出口支援所設計的扶持政策措施,除了有關協會團體從業者積極參與全球展演外,也有兩項主要基金,由政府與業界支持,分別是音樂出口成長計劃MEGS,以及國際展演基金ISF。英國在2023年後現場音樂展演逐漸復甦,但中小型展演場館卻面臨包括租金成本等經營瓶頸。音樂場館基金會MVT則透過結盟、顧問、直接補助租賃場地等方式,協助支援場館營運。在政府與業界共同協作的流行音樂出口方面亦有一系列支援措施,據統計,2022年英國音樂出口營收高達40億英鎊。英國業者與公協會每年都會自主參與全球各處之商演與展演,足跡涵蓋美國LA Sync、日本 Summer Sonic等。根據英國唱片業協會(British Phonographic Industry,簡稱BPI,下稱「協會」)統計,2023年英國錄製音樂銷售額於中東年度成長率達60%,包含中東、拉丁美洲與非洲,也都是英國業者與公協會感興趣的新興市場。除了音樂出口外,協會亦支援從業者與各國的合作交流,如參與日本、韓國、澳洲等地展會,且在如SXSW、The Great Escape等大型展演中,舉行「Country Connection」,廣邀各國參演團隊與業界代表到現場,與英國流行音樂從業者、協會互相交流。而在輔助流行音樂從業者開拓海外市場方面,則由兩項基金扶持,包括「音樂出口成長計劃(the Music Export Growth Scheme,簡稱MEGS)與「國際展演基金」(International Showcase Fund,簡稱ISF)。音樂出口成長計劃由英國貿易投資總署與數個音樂產業業者與有關協會共同成立,並由英國唱片業協會負責基金管理。

音樂出口成長計劃在2022年的資金來源中,有36%由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Trade,DIT)、文化媒體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 Sport,DCMS)等政府部門提供,其餘64%則是來自音樂產業的直接補助。2023年,文化媒體體育部及商業與貿易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and Trade,DBT)共同宣布將連續兩年提供音樂出口成長計劃160萬英鎊,2年合共320萬英鎊的資金。

自2014年成立以來,音樂出口成長計劃已提供330位英國音樂工作者共500萬英鎊的出口補助。以2022年為例,音樂出口成長計劃便支援了28位音樂人共50萬英鎊,其中24位音樂人年度串流量都突破1億次,粗估共創造了6,300萬英鎊的出口收益。

根據國際貿易部於2023年發行之評估報告,音樂出口成長計劃所選擇的音樂人、樂隊,多半為已有進入新興市場經驗者。這些音樂人、透過的補助以及自身的經驗、知識,可以選擇進場條件較高的市場(如美國等),進而促進英國流行音樂的長期(5年以上)發展。音樂出口成長計劃補助各個音樂工作者所提出的申請計劃,包含海外巡演、公關或行銷策略,並在2022年支援Wolf Alice、日裔的澤山璃奈、菲律賓籍的Beabadoobee、Young Fathers等英國藝人與樂團。英國創作歌手Tom Speight曾於2019年登上巴西音樂排行榜第一名,並在2023年10月利用音樂出口成長計劃的資金,在巴西首次舉辦演唱會。

而由集管團體附設基金會PRS Foundation管理,與其他公協會、政府單位合作的國際展演基金ISF,則提供英國音樂藝人與詞曲創作者每組近5,500英鎊之出口補助,支援參與全世界之重要展演與會議,如SXSW、Reeperbahn等大型展演,或補助詞曲創作營、各研討會的參加資源。PRS Foundation自2000年創立以來,已資助8,500位英國音樂藝人共約4,400萬英鎊(平均一年資助370位從業工作者,每個人5,176英鎊)。2022年12位水星獎3的入圍者中,受國際展演基金ISF資助音樂人便有9位,包含當年度水星獎得主Little Simz。

此外,實體現場展演亦是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流行音樂工作者來說,中小型音樂展演空間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可謂是孵化器,2023年,流行音樂現場展演復甦。根據【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Music Venue Trust,MVT)2023年報告指出,2023年,英國中小型音樂空間共舉辦187,040場活動,較2022年成長5.9%,年度總觀眾數達2,365萬人,較2022年成長8%,且總營收達5億英鎊,然而,【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指出,2023年有835座草根音樂空間(Grassroots music venue),較2022年減少125座。在125座倒閉場館中,有51.4%的場館倒閉,48.6%的空間轉型營運;42.1%的空間因財務問題結束營業、其他原因包含城市更新規劃、政府噪音法規等。而持續營業的空間中,有81%的空間為租賃場地,月平均場租為4,549英鎊,較2022年成長37.5%,整體空間營運的淨利率僅達0.5%。英國眾多從業者認為,這些草根展演空間是音樂工作者培養觀眾的重要場域,同時也讓新晉音樂人與幕後工作者可以累積經驗與業界網絡。為支援遇上疫情、房租、現行法規等瓶頸的音樂場館,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也在和業界及政府的聯動、補助之下,推出下列補助措施:

1.【Own Our Venue】:自2022年開始,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積極的尋找財務瀕危的展館,買下場地後再以優惠價租給原廠館的經營者。2023年10月,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便買下於曼徹斯特的百人場館【The Snug】。

2.【ipeline Invest Fund】:自2022年開始,針對場館提供至多5,000英鎊的資金,以支付場館設備更新、員工訓練與社區營造之費用。目前已有67個場館獲得補助,資助金額共計28萬英鎊。

3.【工作坊、場館結盟與緊急支援】: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會定期舉辦論壇、工作坊與講座,促進英國各地場館之間聯繫,並在部分場館陷入經營瓶頸時,對該場館提供緊急顧問支援。2023年,接受緊急支援的場館共計164座,較2022年多出38%。

4.【現場演出補助】: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透過與可口可樂、FREENOW、國家彩券等業者資金,對於場館、藝人與工作人員直接給予演出資助,2023年直接資助金額達140萬英鎊。

5.【政府游說】:針對政府、國會、地方議會進行游說。2023年6月,英國政府透過Arts Council England的草根音樂支持方案(Supporting Grassroots Live Music),提供英國音樂場館基金會未來2年500萬英鎊的資金。」

從以上資料所示的一系列舉措可了解到英國政府從其流行音樂產業的海外出口市場規劃部署、持續優化國內產業生態環境、孵化新晉從業工作者、扶持從業者展示平台、完善從業者支援配套、增強從業競爭力等範疇均有着墨,激發產業發展動力。

此外,強化香港流行音樂文化發展及相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優勢亦與把握我國新時代機遇息息相關,身處新時代,我們可以由香港本地、深港共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四個維度來看,從香港本地出發,2022年新一屆特區政府成立就任以來,於施政報告提出:「成立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領導和業界翹楚組成的【文化委員會】, 制訂「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於2024年11月26日推出),完善文藝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及建設產業生態圈。每年舉辦「流行文化節」,突出別樹一幟的香港流行文化,反映香港多元融合的創造性和魅力,激發年青一代的活力,考慮長遠設立「流行文化館」作為流行文化的地標及旅遊景點。為重建流行文化的領導地位,創意香港將研究如何支持本地電視台與內地和亞洲的電視台聯合製作綜藝電視節目,讓當地觀眾認識香港獨有的流行文化,並培育更多相關行業人才。宣揚中華文化-支持入圍國家藝術基金的本地藝團項目,資助它們進行中外文化藝術交流,宣揚中華文化。」等一系列囊括人才培養、資金支持、展示平台、推動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從深港共融發展維度來看,根據相關數據顯示,深圳的文化產業在2023年錄得高達2750億元人民幣的產值,在龐大產值的背後代表着廣袤的發展空間和機遇,深圳市政府於2020年制定出台的《關於加快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辦法》,向深圳市轄區內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文化產業(屬統計部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單位,包括創意設計、影視和動漫、演藝和音樂、新媒體和網絡文化、文化軟件及遊戲、數字出版、文化旅遊、高端工藝美術、高端印製、高端文化裝備等領域的公司予以資助申請、對深港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深港澳設計三城展、文博會澳門精品展、深澳創意周等深港澳創意設計交流活動予以重點資助、對經認定為優秀新型文化業態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等等措施為文化藝術工作者提供了極大的發展動力,同時亦奠定了深圳對於港澳文創產業從業青年的巨大吸引力。並且,我認為我們應該意識到,青年群體是文化創意產業乃至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深圳有800多萬青年,香港有200多萬青年,深港融合發展亦意味着「千萬級青年發展共同體」的誕生,於我國乃至全球而言,這是源源不斷的創新力量、是規模宏大的青年經濟體。

當我們站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規劃的維度來看可以發現,「中外交融」、「國際化」、「兩種制度」、「三種貨幣」、「完善的產業鏈條」、「超過8600萬人口」等等均是其特色及優勢所在,而這一系列元素融會聚集則是迸發出無限文化創意產業可能性的重要基礎,亦是灣區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從業青年的重要機遇,在《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中推出粵港澳青年藝術人才交流培養計劃,以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團體、高校藝術院系為依託,開展交流實習、專業培訓、項目參與等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文藝人才雙向交流培養,支持文藝創作發展。實施文藝作品質量提升工程,加強現實題材創作生產,不斷推出反映時代新氣象、謳歌人民新創造的文藝精品。加強國家藝術基金對粵港澳大灣區文藝繁榮發展的支持,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直接申報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加強藝術人才培養,加大國家重點藝術創作工程對粵港澳大灣區題材藝術創作支持。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藝術院校、院團(社團)、藝術機構交流合作,支持國家藝術院團、機構與粵港澳大灣區藝術機構深度合作。支持博物館合作策展。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精品創作及巡演、文化和旅遊部指導,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主辦,鼓勵各地藝術院團、院校與粵港澳大灣區藝術院團聯合創作,匯聚粵港澳舞蹈、音樂、戲曲、雜技等舞台藝術精品在粵港澳大灣區展示巡演。建設港澳演藝機構內地後勤服務基地,在廣東建立綜合性大型演藝機構後勤服務基地,為港澳演藝行業提供設備存放基地、高新技術支持與全面後勤服務,便利港澳藝術院團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跨境演出。鼓勵內地城市相關企業與港澳演藝機構開展聯合創作製作等合作。由此可見,一系列從香港、深圳、粵港澳大灣區等層面陸續出台的與文化藝術創意產業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切實賦能「灣區文青」走得更穩更遠!

從融入祖國發展大局的維度來看,十四五規劃中祖國賦予香港建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特殊定位,為包括流行音樂在內的香港文化藝術發展注入強大動能,推動從業者奮勇前行探索。2024年7月15日-7月18日,中共第二十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於7月18日,全會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下稱「公報」),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在學習《決定》中的「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這一項,清楚地認識到,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必須增強文化自信,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適應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培育形成規模宏大的優秀文化人才隊伍,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決定》(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部分)中的:「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完善文藝院團建設發展機制。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健全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完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

構建更有效力的國際傳播體系。推進國際傳播格局重構,深化主流媒體國際傳播機制改革創新,加快構建多渠道、立體式對外傳播格局。加快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全面提升國際傳播效能。建設全球文明倡議踐行機制。推動走出去、請進來管理便利化,擴大國際人文交流合作。」等均為廣大文藝工作者指明了方向道路,確立了今後我們應負起的使命擔當。」等改革內容均為包括香港在內的全國文化藝術領域的有關部門、從業工作者指明方向、開拓道路、迎來蓬勃的創新動力及邁向更高質量發展的寶貴歷史契機!

自《香港國安法》、愛國者治港原則、《完善選舉制度條例》、《完善地區治理方案》、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等法例出台、貫徹落實、通過以來,香港邁入由治及興的嶄新發展階段,為香港社會秩序的穩定、民生改善、包括流行音樂文化在內的各項經濟、文化事業長足發展、融入祖國發展大局提供了穩健的制度保障。

香港流行音樂文化在歷經近大半個世紀的發展時間裏,有前人的開墾拓荒,有當下從業者的砥礪奮進,作為新時代流行音樂從業工作者的我們需要將香港市民對祖國、對一國兩制的熱愛擁護、對幸福美好生活的嚮往、對祖國富強昌盛的盼望及淬鍊香港社會獨特的社情民情,融入到創作、演繹中,積極地走入社區、走入市民群眾中,將流行音樂發展與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感相結合。音樂創作需要情懷,這亦不僅只是個人風花雪月的情感情懷,更有結合香港社會實現良政善治、由治及興及建設美好社區呈獻香港城市新面貌的港式情懷;結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融共榮的灣區情懷;乃至彰顯新時代祖國發展風貌、說好中國故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香港智慧、香港力量的家國情懷!着力拓寬流行音樂創作光譜。結合香港基於一國兩制的特殊優勢,在聯動中外中積極借鑑、吸收海內外的,在流行音樂產業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國家、地區的政策、規劃舉措。進一步創造祖國內地與香港、海外與香港在包括流行音樂在內的各類文化藝術交流合作上的便利條件。深層次、多方位地革新香港文化發展機制!為香港流行音樂發展增優促強、增質提速,邁向實現高質量的香港流行音樂產業化發展之路!

(作者為香港流行音樂創作歌手)

責任編輯: 梅琬瑩